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一、现场情况:

本工程的生活区和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生活区设置于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电源从总配电箱引出。生活区的水源从工地的东南角方向引入。施工作业区的用电由建设单位在的变配电室的KVA的变压器供应。

二、供电方式:

根据建设部颁布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的有关公式和数据参照表格进行计算,符号的定义见书中章节的说明。

本工程临时用电由建设单位提供电源,采用三相四线制,TN-S系统。

经计算主要机械设备及施工照明用电高峰功率为.66KW,总容量.32KVA。

三、施工现场施临时用电技术要求:

1、认真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做好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后,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维修。安装和维修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的规定。

3、临时用电施工完成后必须经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非专业电工不得移动及私自安装一切电气设备,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有合格证的电工带领和指导下工作。

5、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及值班的技术难易程度必须与电工技术等级相应。严禁低级电工单独从事技术复杂的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和运行工作。现场的电工必须熟悉整个现场系统,每天对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及潜水泵的绝缘值检测),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6、维修工作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维修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前一级电源箱的电源,并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其分配电箱和用电机具箱安装好后立即做好电箱同开关的编号标识工作。

接地与防雷:

1、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引出。

2、施工现场的接地、接零应全系统统一,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3、施工现场内的钢脚手架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4、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规范的规定。

5、配电柜正面操作通道不小于1.5m,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配电柜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

6、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7、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三)配电线路的设置

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对于现场不少于4.Om;对于道路不少于6.0m。

2、施工照明要设专用回路漏电开关,其金属外壳必须作接零保护。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PVC塑料管穿线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5m。电线截面应符合负荷要求,对铝线不得小于2.5mm2;铜线不小于1.5mm2。

3、架空线A、B、C相、工作零线N、保护零线PE的颜色分别是黄、绿、红、淡蓝和绿黄两色。

(四)接地与接零

1、本工程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除必须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2、接地体采用长2.5m,直径48mm的钢管,打入地下3.3m深,每组打三根,用扁钢将三根接地体连接起来,接地线采用绝缘线。

(五)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2、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均采用建设部推荐的标准箱。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4~1.6m之间。

4、移动式开关箱应装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8~1.6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5、总配电箱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此外还应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6、分配电箱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7、开关箱中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8、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第一级总干线漏电动作电流mA,漏电动作时间≤0.25秒:第二级、第三级漏电动作时间≤0.1秒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10、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1、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12、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13、配电箱、开关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14、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15、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6、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等不导电的灭火器材。

17、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18、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19、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20、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手持照明灯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作业环境场所照明应使用24V安全电压,导线接头处用绝缘胶带包好。

(六)施工机具:

一切用电机具运到现场后,必须由电工检测其绝缘电阻及检查电器附件是否完整无损,固定用电设备其绝缘值不小于0.5MΩ,Ⅰ类手持电动机具不小于2MΩ,Ⅱ类不小于7M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应穿戴安全用具。

(七)使用与维护:

1﹑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必须每天检查,使用中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电工自行维修,严禁在漏电开关撤出或失灵状态下运行。

2、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3、配电箱、开关箱、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检查维修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执行,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4、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5、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六、施工现场电气防火措施

1﹑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周围应放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侧电源线的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尘照明器具。

卤灯(碘钨灯)的石英玻璃表面温度很高,应采用瓷管、石棉、玻璃丝等非燃烧材料进行隔指保护,以策安全。

农民工工资应急保障措施

一、为了保证民工工资及施工机械费的按时提款发放,我公司做了如下保证措施。1、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2、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3、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5、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及施工机械费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施工机械费,如果发生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直接从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所欠农民工工资或施工机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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