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风险隐患指南试行特定场所风险隐患
今天,我们来学习最后一个知识点:特定场所风险隐患。下列特定场所在存在上两期所讲三种行为(用火行为、用电行为、用油用气行为)和三类场所(居住场所、办公场所、餐厅厨房)风险隐患的同时,还存在以下风险隐患。
学校教育场所
1.教学楼、体育馆、礼堂、游泳馆、俱乐部等学生活动场所内使用的音响、投影仪、空调、冬季辅助加热器等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超年限使用,以及长时间通电,使用后未断电。
2.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等未按规定贮存实验用剂,实验用剂混存,相互反应起火爆炸;危化品库房未采用防爆灯。
3.实验时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
4.图书馆内电气线路、电子阅览设备、固定插座、移动式插座等通电物品与书籍、报刊、杂志、书柜等易燃可燃物品直接接触或距离较近。
5.学生宿舍大量使用热得快大功率电器等,学生卧床吸烟和在床上使用台灯、蜡烛看书等行为。
6.学生宿舍断电后未关闭用电设备电源。
案例丨学校宿舍楼着火,疑使用电器不当
年9月29日中午,海南三亚,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宿舍楼着火。学校后勤工作人员称,疑似学生刚恢复电后使用电器不当造成火灾,目前火已经被扑灭,未接到人员伤亡报告。
文物古建
1.焚香、觐香、点蜡、长明灯区周边堆放杂物,与其他区域未做有效隔离,或将焚香、觐香、点蜡、长明灯器具直接放置在可燃易燃物上。
2.文物建筑被居民占用,在文物木质本体结构中,使用明火做饭的行为。
3.游客或工作人员携带打火机、火柴、香烟进入古建内,烟头、火柴梗未全部熄灭。
4.照明、展览背景灯光长时间通电,超年限使用,未进行及时更换和检查。
5.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敷设在文物木质结构本体上。
6.文物修缮使用电气焊、防水修护等明火作业行为。
7.文物建筑内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和电炉等电加热器具。
案例丨平遥古城武庙起火,施工存在违规行为
年5月30日,山西晋中平遥古城武庙起火,正殿主体建筑烧毁坍塌,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其占地面积约平方米,为清代遗存。记者从山西省文物局获悉,国家文物局已派督查组到平遥调查和督察。督查组调查发现,古城施工过程中存在明显违规行为。
医疗养老机构
1.医疗用电设备长时间通电或超负荷、超年限使用易发生电气故障。
2.医用易燃、易爆药剂受到阳光辐射、周边热辐射发生自燃;医用蓄电池故障或蓄电池充电故障现象。
3.高压氧仓内电气线路和设备未定期维护保养、出入人员未采取防静电措施、日常设备消毒清洗管理不当等;供氧设备设施管理使用不当,供氧线路与电气线路混敷等情况,易引发火灾。
4.中草药库内的中草药未定期检查晾干,易发潮、发热引发自燃。
5.医疗实验室、制药室、供氧站内未按规定剂量贮存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化学试剂,实验时违反操作规定等行为。
6.药品未按照其化学性质、特点分类储存,在日晒、高温、遇潮、相互作用等情况下发生自燃、氧化放热等情况。
7.病房区供病人使用的微波炉、热水器长时间使用。
医院起火致10死7伤
当地时间年11月14日,罗马尼亚紧急情况署发布消息称,该国一医院在当天发生火灾,已造成10人死亡,7人重伤。报道称,除一人为值班医生外,其他均为住院病人。据了解,事发时这两个重症病房共有16名患者和1名值班医生。目前,火灾原因尚未查明。医院方面认为,大火可能是电线短路引起的。另有专家分析火灾可能与病房中的氧气瓶有关。
商场市场
1.在经营区、库房区设置员工宿舍或值班宿舍,俗称“三合一”现象。
2.设置的店铺前店后库,店铺存货间内使用电磁炉、热水器、微波炉、咖啡机、电饭煲等电器;在存货间内为电池充电;货物摆放较多且与照明灯、内部敷设的电气线路距离近或直接接触。
3.儿童游乐场、游艺场场所内设置的使用蓄电池驱动的游戏机、骑行(乘坐)玩具等娱乐设施,蓄电池短路、充电等故障情况直接引燃外部包裹或装饰的可燃材料。
4.设置的培训、早教等机构,房间采用泡沫、海绵等易燃材料装饰,遇明火或房间内电气故障极易引发火灾。
5.冷库、冷藏室内采用易燃材料作为保温装饰材料,电气线路存在直接敷设或穿越保温材料,且电气线路常年运行,损耗较大,老化较快,故障率较高,极易引发火灾。
6.节庆、店庆等活动期间的临时装饰物(氢气球、易燃可燃物挂件、仿真圣诞树等)直接布置在电气线路、高温电器设备等处,易引发火灾。
7.外卖骑手在店铺内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商场内大量安装广告LED屏、霓虹灯和灯箱等,缺乏管理、年久失修易引发火灾;在橱窗和柜台内安装大量的照明灯具,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插线板、超负荷用电等,易引发火灾。
案例丨商场圣诞树起火,瞬间成火炬
年12月14日早晨,位于上海普陀区的一商场其中一个中庭发生火灾事故。高约2层楼的圣诞树突然燃起熊熊大火,所幸控制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据介绍,起火的是一个装饰灯光装置,上面有多条电路和灯管,由于该装置上伴有一些易燃物品,导致起火后很快将整个装饰灯带引燃。
宾馆饭店
1.布草间内堆放大量换洗被褥,床单、毛巾等易燃可燃生活用品,与照明灯具距离过近;保洁人员在布草间内吸烟、为手机充电、使用存放电饭煲、热得快、热水器、咖啡机等情况易引发火灾。
2.洗衣房内洗衣机长时间高负荷运行,洗衣机供电线路上覆盖或近距离接触待洗被褥;高温蒸洗的床单、被褥堆放时可能发生阴燃。
3.客人酒后卧床吸烟,手机、充电宝、游戏机、电脑等电子产品长时间充电等情况易引发火灾。
4.客房、走道的地毯、墙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遇未灭烟头、电气线路故障易引发火灾。
5.冷库、冷藏室内采用易燃材料作为保温装饰材料,电气线路存在直接敷设或穿越保温材料,且电气线路常年运行,损耗较大,老化较快,故障率较高易引发火灾。
6.设置的会议厅,承办会议、婚庆、公司年会等活动,增加用电设备,增大用电负荷,造成电气线路高负荷过热和故障引发火灾。
案例丨印度一新冠患者收治酒店起火10人死亡
印度南部安得拉邦的一家酒店当地时间年8月9日凌晨发生大火,导致10人死亡,另有多人受伤。据介绍,着火的酒店被当地政府用作新冠肺炎患者的诊疗中心。据酒店工作人员表示,起火原因可能是酒店前台的电线发生短路。
公共娱乐场所
1.灯光、音响等用电设备较多,功率较大,有的灯具表面温度可达℃--℃,与幕布、背景等可燃材料靠近和接触极易引发火灾。
2.场所内包间、走道、墙壁、座椅采用泡沫、海绵、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遇明火或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3.客人举办庆祝活动点蜡烛、采用特殊灯光易引燃周边可燃物;节庆、店庆等活动期间的临时装饰物(氢气球、易燃可燃物挂件、圣诞树等)直接布置在电气线路、高温电器设备等处,易引发火灾。
4.娱乐设施长时间通电运行,临时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等行为,易引发火灾。
5.空气清新剂、杀虫剂等储存不当,在高温作用下易发生爆炸。
6.物品库房内超量存放高度酒、易燃可燃物品,因管理不当、电气故障或贴近灯具高温部位易引发火灾。
案例丨台北钱柜KTV火灾致5人不幸身亡
年4月26日11时左右,台北市中山区林森北路钱柜KTV发生火灾,钱柜所在的14层建筑物中的5层起火,现场冒出阵阵浓烟。消防局派出数十辆消防车、救护车及逾百人到场,火势于上午11时30分扑灭,共疏散约人,救出人。据了解,当天火灾造成5人死亡。台北市消防局表示,现场勘查起火点有施工情形,业者指正在进行电梯整修作业,1月已向台北市建管处申请。但排烟、洒水、消防警报、住警器、广播系统等5项消防设备却全部关闭,造成事发时无法运作,系严重人为疏失。
台北市消防局表示,现场勘查起火点有施工情形,业者指正在进行电梯整修作业,1月已向台北市建管处申请。但排烟、洒水、消防警报、住警器、广播系统等5项消防设备却全部关闭,造成事发时无法运作,系严重人为疏失。
易燃易爆场所
1.未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违规设置移动照明灯具。
2.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和装置未设置导除静电设施。
3.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场所,遗留或弥散的危险物品或粉尘未及时清理。
4.动火、设备检修、临时用电等作业管理不规范;进入的人、车、物未落实防静电、防车辆高温尾气等措施或落实不到位。
5.未按操作规程改装或修理,导致机械火星、摩擦生热、电火花和静电放电产生明火。
6.易燃易爆物品未设置专用库房、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未根据化学性质或不同的灭火方法进行分类、分项、分库储存。
案例丨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码头起火,致6死3伤
年11月2日,广西北海铁山港区一液化天然气公司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着火,火灾导致6人死亡、3人重伤。火灾系罐前平台管线施工时着火。
厂房库房
1.厂房、库房焊割作业时周边易燃可燃物未清理,焊割设备故障、焊割易燃易爆设备或装置等行为。
2.机械设施缺乏维护保养、供油系统故障导致摩擦发热;厂房内烘烤设备不严密、烘烤物距火源近、超过额度温度运行等行为;厂房冷却系统、压力系统故障,新出高温产品直接接触易燃可燃材料。
3.人、车、物进入存有甲、乙类易燃易爆厂房、库房时未做防静电、车辆尾气未做防护处理等情况,易因静电产生火花、车辆尾气火种或高温烟气引发火灾爆炸。
4.厂房、库房内生产原料、货物未按照其化学性质、特点分类储存,在日晒、高温、遇潮等情况下发生自燃、氧化放热等情况,或者相互反应引发火灾。
5.专用冷库内采用易燃材料作为保温装饰材料,电气线路直接敷设或穿越保温材料,且电气线路常年运行,损耗较大,老化较快,故障率较高,极易引发火灾。
6.厂房、库房内电瓶铲车、装卸车停放和充电。
7.库房内堆放物品与照明灯具之间距离较近。
案例丨员工车间煮粥引燃厂房,被拘11日
年12月初,浙江义乌。一名员工在车间煮粥,不慎引燃厂房,经扑救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民警判定火灾系个人过失引起,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员工处治安拘留11日。
施工现场
1.切割、焊接、防水施工等明火作业未清理作业点及其周边和下方易燃、可燃杂物,未封堵周边孔洞。
2.钢筋、板材切割、加工、压缩等作业未清理作业点及其周边易燃、可燃杂物。
3.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等交叉作业。
4.乙炔、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未设置专库存放,未单独分类存储,因存储环境发生化学反应引发火灾。
5.物料堆场遇外来火源或人员吸烟等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6.在施建筑内违规设置库房存放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现场调配油漆、稀料等行为。
7.民工宿舍使用“小太阳”、电暖气、电磁炉等电器设备取暖、做饭以及烘干衣物;手机、充电宝等电器产品无人看管充电或放置在被褥上充电;未使用安全电压,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
案例丨工人施工时防范措施不到位引发火灾,被拘10日
年12月3日15时46分,海口市美兰区龙岐村棚改项目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据了解,该起火灾燃烧物质为挤塑板和部分安全网,过火烟熏面积余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焊割工人李某某在3号楼2单元5层实施焊割作业时,防范措施不到位,未对周边可燃物进行清理,导致火花掉落至地面,引燃地面放置的挤塑板等可燃、易燃物并蔓延成灾。现场焊割工人李某某因气焊作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将违法嫌疑人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违法人做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垃圾和废品回收场所
1.办公,住宿,垃圾、废品加工分类、处理、贮存等在同一建筑或空间内,“人货混居”,俗称“三合一”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磁炉、碳烤火炉、废旧可燃材料等生活做饭、取暖。
3.以焚烧的方式处理垃圾、废品等行为。
4.收集的燃放后烟花爆竹等垃圾可能未完全熄灭,存在复燃等情况。
5.可燃易燃垃圾、废品长期大量堆积通风不畅发生阴燃;废品中夹杂的打火机、蓄电池等物品高温辐射、自身故障引发火灾。
6.使用明火烧毁电线塑料绝缘层、电器设备获取金属导线、物质,以及使用乙炔、氧气进行废品切割等加工、处理的行为。
7.电气线路乱接乱拉,未做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搭设在易燃可燃废品堆垛上或距离堆垛过近。
8.照明灯具较多且长期使用,距离废品距离过近;室外电气线路风吹日晒、碾压、老鼠啃咬破损漏电、短路故障;露天废品堆垛遇烟头、焊渣等外来火源。
案例丨回收站起火百余辆电动车付之一炬
年6月27日清晨,江苏镇江丹徒区一家废品收购站发生火灾,浓烟滚滚。消防对附近的围观群众进行疏散,然后出动水枪进行堵截扑救,此次火灾主要烧毁了百余辆回收的电动车。据户主介绍,晚上施工作业后未收拾线路,夜里又下起大雨,有可能因此引发火灾。
轨道交通
1.防排烟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FAS系统、BAS系统等系统的电器设备及配电线路过热、过载、短路等。
2.蓄电池、变电站中的电器元件及配电线路以及铁轨电位接地电缆等过载、过热、短路等故障易引发火灾。
3.车辆在停车场段检修期间,动火作业或者喷漆作业操作不当;停车场段内维修车、装卸车等车辆的停放和充电。
4.停车场段和车站内易燃易爆物品未设置专库存放,为单独分类存储,因存储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影响发生化学反应引发火灾。易燃易爆危险品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情况。
5.车站及停车场段的值班室、宿舍区、设备间、地面管理区等部位堆积的可燃物,由于外界火源引燃发生火灾,如自动扶梯内油污毛絮被烟头引燃、地面风亭及冷塔周边落叶被火源引燃等。
6.乘客、员工在站台卫生间吸烟,随意丢弃烟头引燃垃圾等。
7.乘客运行地铁上利用充电宝长时间给手机充电易引发火灾。
8.运营车站内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乘客携带有蓄电池的电动车乘坐地铁易引发火灾。
9.运营车站内使用热得快、微波炉、电暖气等大功率电器易引发火灾。
10.运营车站内广告灯箱和LED屏等,年久维护不及时易引发火灾。
案例丨巴基斯坦火车起火致70人死亡,系乘客用煤气炉做饭引发
据巴基斯坦国家广播电台报道,巴基斯坦一列客运列车年10月31日在行驶途中起火,已造成70人死亡,另有多人受伤。当地媒体援引铁道部部长发言称,有乘客在使用煤气炉准备早饭时,煤气炉发生爆炸引发三节车厢着火。
原标题:《火灾风险隐患指南(试行)
特定场所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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